胖妞冬装-胖妞定制西装
减肥对一个人的改变和影响有多大?
减肥对一个人的改变和影响有多大呢?很多人可能没有这个概念,因为现在你可能并不怕,真正的胖子才懂肥对他们来说有多大的伤害。 做为一个胖子你是要承受很大的压力的,其中心理压力最大,关于胖子总有很多的调侃方法,不雅的外号,看似亲切其实很伤人,肥仔,肥佬,身边的人都会通过这些外号来称呼来讽刺他的体重。胖子貌似总成了嘲笑的焦点,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可能已经不太在乎,但真的不在乎嘛,是因为他们心里已经埋藏了好久。 当一个胖子变成瘦子了,那么改变会有多大呢?我身边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当那个肥肥的他,变成了还算瘦的他,他真的改变很多,他比以前更加自信,然后没有了以前的阴霾,各个方面都比以前好很多,原来的他总是默默无闻,现在他总是频繁的出现在更多的舞台上,因为他知道,以前的他错过了更多,可以说减肥改变了他的命运,让太更加开朗自信,对于未来也有了更加清晰和明确的定义。但参加到减肥队伍中的朋友们也要注意,千万要合理减肥,不能节食减肥,希望每个人的生活很更加美好。
黑色真的显瘦吗?
是的。科学原理为辐照错觉。
伽里略曾经在天文观察中发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肉眼看到的金星比木星大,而望远镜中看到的则相反。后世物理学家冯·亥姆霍兹发现,这是因为金星非常亮,所以在暗背景中看上去面积会更大,他把这种现象称为“辐照错觉”。“白色显胖、黑色显瘦”在暗背景下的确是成立的。
辐照错觉形成的部分原因是光在眼睛中的散射扩大了明亮区域在视网膜上的成像面积。 比如法国国旗:最初的法国国旗是按蓝、白、红三色同样宽窄的尺寸做成的。后来发现,由于中间的白色较两旁颜色明亮,使人眼产生一种错觉,看上去总觉得两旁的红色带没有蓝色带宽。后来,为了克服这种错觉,才把红色条带加宽,把蓝色条带缩窄,直到人眼看上去非常自然、匀称,从而成为今天的比例。使用 30:33:37 比例的三色旗至今。
扩展资料:
黑色收缩白色膨胀,这句话是穿搭时候的黄金准则,很多人穿衣服也是根据这句话来搭的。深色衣服尤其是黑色,的确是有显瘦的效果。但是,全身黑色不但没有显瘦的效果,反而显得阴郁沉闷,特别在冬天,会显得很没有生气,无意之间增加了厚重感,穿起来自然也不会好看到哪儿去。所以全身黑色的做法并不对。
正确穿法:大部分女生都是下班身腿比较粗,所以下装选择了黑色,上装尽量选择其他颜色,可以选择同一色系,这样既不沉闷,又能拥有显瘦的的效果,但是比较考验穿搭功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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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与不幸福话题作文800字
幸福原来就是一种乐观的态度
曾经读过这样一则故事:在一个小山村里,有一对残疾夫妇,女人双腿瘫痪,男人双目失明。春夏秋冬:播种、管理、收获……一年四季,女人用眼睛观察世界,男人用双腿丈量生活。时光如水,却始终未冲刷掉洋溢在他们脸上的幸福。
当有人问他们为什么幸福时,他们异口同声地反问:“我们为什么不幸福呢?”男人说:“我虽然双目失明,但她的眼睛看得见啊!”女人说:“我虽然双腿瘫痪,但他的双腿能走路啊!”
这就是幸福,一种乐观豁达的胸怀,一种左右逢源的人生佳境!
拥有了这种胸怀,心灵犹如有了源头活水,时时滋润灵动的眼睛,去发现幸福,发现美,欣赏美:姹紫嫣红、草长莺飞是美;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是美。荷败菊谢就大煞风景了吗?为什么不用心去品味“留得残荷听雨声”,“菊残犹有傲霜枝”的优美意境呢?在城市,有霓裳倩影车水马龙高楼大厦的繁华热闹;在乡村,有小桥流水麦浪滚滚蛙声一片的淳朴宁静。这就是乐观,这就是幸福。
拥有了这种胸怀,心灵则空明澄澈,超然于名利纷争之外,感到宁静与满足。身居高位,钟鸣鼎食掌印管符,可谓荣华富贵。人在陋室,“可以调素琴,阅金经”,逗虫鱼养花鸟,自怡心性淡泊明志。拥有一份平常的工作,能感受到生活的平和安逸。“芙蓉如面柳如眉”,是先天的骄傲;“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浸润,更能使你出类拔萃卓而不群;即便是遇到挫折“行到水穷处”,也要坦然地迎难而上,潇洒地“坐看云起云涌”。这就是乐观,这就是幸福。
拥有乐观的人生态度是幸福的支柱。而幸福是乐观抵达的目的地,要想自己幸福,就要首先具备乐观的精神。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关键是看你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它:拥有一个正确的视角,你会发现生活原来如此的美好。让我们像那对夫妇一样,拥有这种生活态度,去发觉美,发觉幸福吧。
点评:文章题目拟得很好,具有哲理,它不但点明了文章的中心,还能让读者很快地入题。该文属于议论文范畴,文章由一个具有启发性的哲理故事切入,然后旁征博引,用有力的说理论证,然后再次归结出“幸福原来就是一种乐观的态度”的论点。文章语言颇具文采,结构清晰,说服有力,是一篇很成功的文章。
幸福原来这么简单
我见过许多寻找幸福的人,为了幸福,他们有的在农田里挥汗如雨,有的在商场上摸爬滚打,有的在官场里勾心斗角……难道得到幸福就这么困难吗?
同桌胖妞听了我的疑惑,大笑起来,她说:“幸福是很简单的事啊!”
胖妞见我仍然心存疑惑,就给我举起了例子“你回答老师提问很正确,老师给了你一个微笑,你心里喝蜜了一样甜,这不就是幸福吗?再如,你放学回到家里,你妈妈赶忙帮你取下背上的书包,把刚买的水果拿给你,这不也是幸福吗?”
胖妞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城里学生,她整个浸在幸福里,她当然会认为很简单了。而我是乡下的的孩子,父母为了我能在城里上完中学而整日忙碌着从土坷垃里淘钱,我知道我的父母很辛苦。我当然不会相信胖妞的话。
可是胖妞却没有放弃她的观点,她决定带我亲自验证她的观点。
放学了,胖妞带我到她家做客。来到她家门口,胖妞用她嫩白的手拍了两下门。“是幸福在敲门吗?我这就来——”屋里有人应了。我问胖妞:“你乳名叫‘幸福’吗?”“不是,妈妈说她每次听到我的敲门声,她就会感到幸福,所以我的敲门声就是‘幸福的敲门声’了。”
胖妞妈妈开了门,“哟,你和朋友一块儿来的啊。正好,我给妞妞买的鱼马上就炖好了,一块吃。”胖妞的妈妈一边接过胖妞的书包,一边给我打招呼,我看得出胖妞的妈妈真的很幸福。胖妞给她的妈妈讲着学校里的小事,一会她们母女俩就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我以前从没有感到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可笑,可现在我也随着她们开心地笑起来。胖妞的爸爸回来了,全家又是一阵笑声;炖的鱼端上饭桌了,大家又笑上一阵子……哦,她们一家真的为这么件件的小事感到幸福。
我突然想到了我小时候,想到我上学出门时妈妈叫住我,帮我整整歪了的衣领;我想起我放学回到家里,爸爸帮我扎紧松了的鞋带;我想起,我五岁时,我学着妈妈在腰里扎个围裙洗碗……我不觉脸上露出了笑容。胖妞说,看:“你也感受到了吧!”
胖妞说得真对,幸福原来真的这么简单!我突然又想起那些为了寻找幸福而忙得焦头烂额的人们,原来他们缺的不是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心境啊。
点评:这是一篇很精美的散文。作者先是由自己的所见得出要得到幸福很难的结论,然后“我”在同桌胖妞的帮助下,又亲身经历到幸福很简单。最后在胖妞的提示下,“我”终于发现“幸福原来这么简单”,并且明白:那些为了寻找幸福而忙得焦头烂额的人们,原来他们缺的不是幸福,而是缺少发现幸福的心境。结尾不但照应了开头,还升华了主题。文章取材于身边的生活事例,能从简单的事例中感悟出深刻的道理,是一篇难得的满分作文。
幸福原来就在烈日下
狗蛋发了财,发财后的狗蛋不再叫狗蛋,而叫张富贵了。张富贵在城里买了楼房买了小轿车,气气派派地做起了城里人。
狗蛋是个孝子,于是他就想起了乡下的父亲。狗蛋就开着小轿车回乡下了,他给乡亲们边让香烟,边说,我张富贵很久没有回家,想大家了。大家就说,狗蛋,你是想你爹了吧。狗蛋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大家就说,狗蛋真是孝子,你爹狗剩要享大福了。
狗剩于是就被狗蛋带进了城里,住进了小楼里了。狗剩住进城里后,儿子说,爹也得有个城里名儿,就坚持给爹起个张大福的名字。张大福自从住进了小楼就开始享起福来,吃饭不用自己做了,有保姆做好给送到跟前;衣服不用自己洗了,有保姆洗好熨好帮着给穿在身上;铺床叠被也不用操心了,保姆给拾掇好他只管舒舒服服地躺上便是……张大福给家乡人打电话说:“舒服,真舒服!”
可是没有过多长时间,张大福就感觉不舒服了:没有人叫他狗剩了,儿子的朋友来喊他大福叔,他总觉得是在喊别人;抓惯了锄头、铁锨的手如今什么也抓不到,手心里有点儿痒痒的;原先邻居家那个老泼妇的骂声也听不到了,这耳根清静得让人心慌……
狗剩就找儿子谈心,狗蛋,我想回乡下。狗蛋就问,爹,住这儿不幸福吗?狗剩说,儿子,住乡下是苦了点儿,但心里痛快。狗蛋就说,我有时也这么感觉,可这不就是我们在乡下时盼望享受的那种幸福吗?可狗剩坚持说,我要回去。
狗蛋就带着狗剩回乡下了,一回到家狗剩就抓起墙跟的锄头,下地了。狗蛋也忙拿起门后的铁锨,却不知到该干些什么,想半天也下地了。
庄西头的大洼里,太阳正火辣辣地照着。狗剩浑身都冒着汗珠,脸上却笑眯眯的。狗蛋也笨拙地用铁锨铲着玉米禾下的杂草,汗水很快浸湿了名贵的西装。在邻地里干活的那个老泼妇看了就喊起来,狗剩、狗蛋你们这俩个兔崽子,怎么回来受起这罪来了?狗剩就说,咳!咱这乡下人,花钱享福不叫幸福,在这儿受罪我才感到幸福哩。
狗蛋突然明白了什么,也大喊,乡亲们——我张富贵,咳咳,我狗蛋明白了,我要把我的楼房、汽车都卖了,回家来生活哩,我把那钱收回来,给乡亲们打20眼机井吧。乡亲们都说,好啊!
大家都笑起来。烈日下,他们的笑声是那么爽朗。狗蛋小声嘀咕道,妈的,幸福原来就在这烈日下!
点评:近年来考生把考场作文写成文学作品已经不少见了,但真正能够上升到文学审美标准的却不多,此篇文章就是难得的一篇成功的范例。小说通过讲述狗蛋、狗剩父子俩对不同环境中的生活体会,从而发现真正的幸福的故事,为大家展现了两个憨态可掬的农村人物形象,揭示了幸福的真谛。文章使用充满淳朴风味的农村地方语言,没有华丽词句,却能感人至深,发人深省。
贝嫂家的全家福又缺人!小贝与儿子似兄弟,10岁小七梳中分脸贼大
近日,贝克汉姆在社交平台上晒了一张近照,突然这家人的全家福已经很久都不曾全员过了,要么少大儿子布鲁克林,要么就少二儿子罗密欧,而这两兄弟都继承了贝克汉姆早早"放闪"的基因。
贝克汉姆搂着小儿子克鲁兹的肩膀,整个人帅气十足,丝毫不像是46岁中年大叔,反而举手投足之间的荷尔蒙气息令人折服。
贝克汉姆的黑色T恤是纯色系的,没有任何色彩与元素的点缀,适当宽松的版型也修饰着贝克汉姆的身材,将他健硕的身姿勾勒得淋漓尽致,尤其是花臂,更显贝克汉姆的痞气。贝克汉姆自从染黄了头发以后,整个人的气质就显得放荡不羁着,与布鲁克林和克鲁兹同框的时候,像极了同辈人。
贝克汉姆的身价在国际上也是享有盛名的,而且除去平日里的休闲大方,更多的时候都是西装革履,一展他那绅士的姿态。
Look2.贝克汉姆的西装穿搭造型
黑色的成套西装不管在谁的身上,都是频繁出镜的,作为所有颜色当中,最简单大方的一种,黑色的成套西装早就 囊括了所有男士的衣橱 ,自然贝克汉姆也不例外。
贝克汉姆的黑色西装,一看就是极具质感的,纯色系的款式干练且职场,而贴合身形的剪裁也勾勒出贝克汉姆硬朗的身板,垫肩设计明显极了。黑色的成套西装每一次都充满了质感,绝大多数都采用了高级纯羊毛面料,这样一来贝克汉姆的英伦风更加丰富。
相比于黑色西装的经典大方, 卡其色所属的大地色系也是"保险色"之一 ,既温暖又儒雅的颜色对于肌肤百无禁忌,可以说大地色是继黑白灰三色之后的第二大色系,很适合男士们的 时尚 。
当贝克汉姆身穿卡其色成套西装的时候,上面点缀着的格纹元素也是复古且简约的,由同色系勾勒出来的格纹元素,搭配贝克汉姆内搭的白衬衫,一切的配色都保持了难得的少年感,一点都看不出来贝克汉姆的真实年龄。
贝克汉姆最宠的女儿小七站在他的身后,将手搭在肩膀上,比起贝克汉姆健硕的肌肉,小七精致且好看的美甲更加夺人眼球。从小到大都是小胖妞一位的小七,如今也长成了大姑娘,中分的发型肩头,宽厚的背脊被泡泡袖遮掩超多,只不过饱满的大饼脸,依旧是在场的四人当中最大的存在。
Look3.小七的爱美时刻
10岁的小七提早 褪去了少女该有的可爱与清纯 ,化上了与贝嫂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烟熏妆,事实证明小七是不适合烟熏妆的,厚重的妆容只会拉垮她清秀的颜值,变得"不伦不类"。
小七最让人惊艳的时刻,还是要属与 时尚 大魔王的同框,碎花裙的裹身优雅大方,而且偏素净的配色烘托出小七的邻家气质。46岁贝克汉姆染黄发太年轻!黑T难掩健壮肌肉,二儿子缺席全家福
贝嫂家的全家福又缺人!小贝与儿子似兄弟,10岁小七梳中分脸贼大
文/火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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